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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日,北京网店新规正式实施,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。北京新规的推出,在国内引起强烈的争议。许多反对者担心,网店执照制是否会扼杀中国刚起步发展的电子商务?
在网店办理营业执照方面,江西似乎走得更快一些。早在2005年10月,江西省工商局就出台了《江西省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》,规定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需依法办理工商执照。时至今日,该规定实施效果如何?
记者从南昌、九江、赣州、吉安等地工商部门了解到,他们一直按照省工商局的文件规定,要求当地经营网店者必须办理工商执照,否则按无照经营进行查处。另据南昌市国税部门透露,该局已向国家税务局建议对网店征税。
江西网店办证三年前已出台
在网店办理营业执照方面,江西省工商局早在2005年10月就出台了《江西省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但许多接受记者采访的网店经营者,都表示没有听说过。
该《办法》明确指出,利用互联网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,包括利用自办网站或者他人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;提供交易平台或其他服务的;发布广告或其他商业信息等,都属网上经营行为,经营者都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。
实际上,在该《办法》正式下发前的2004~2005年,江西曾在九江、南昌试点该《办法》,“短短一年的时间,两地所有经营性网站登记由原来的200余家猛增到720家。”省工商局直属局一名负责人说。
此外,《办法》还规定,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网上经营者,还可以根据自身意愿,持相关资料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进行电子备案,工商部门将免费为其办理《互联网上经营主体备案证书》,并发放电子版红盾标志。
办证规定引起震动
反对者:容易阻碍网店发展
2005年1月开始在网上开店卖衣服的南昌大学女生小舒,最近非常关注北京出台的网店管理新规定。整个大学期间,小舒基本靠经营网店获得自己的学费和生活开支。听到记者说江西早在3年前就出台了相关规定,而且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营利性网店经营者都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,小舒感到震惊,因为之前没有听说过江西出台了这一规定。她对自己这个网络小店的未来有些担忧。
据了解,受网店工商执照制影响的,主要是类似小舒这样“C2C”(个人对个人)模式的网店。因为,有实体店的网店、“B2C”(企业对个人)、“B2B”(企业对企业)模式的网店,他们的实体店或者企业已经申办过工商营业执照的,无须帮网店重新申办。
小舒说,网店做生意都是薄利,如果增加工商登记、缴纳营业税等成本,很可能就没法经营了。其实小舒的担忧并非多余,而是代表了许多小网店主的想法。
此前有媒体报道,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7月18日在长春考察时表示,以后网店都要办工商营业执照。周伯华此番表态,被许多人解读为,北京网店试点是为全国推行做准备,网店办证这一模式将很快会在全国推广。
北京工商部门关于网店的新规,虽然只在北京实行,但众多网络卖家、网友对新规都十分关注。有网友质疑,工商部门出台的新规将涉及很多人,但为什么没有提前得到工商局的公告或者听证。新浪的民意调查显示,有近9成的投票网友反对工商局这一新规定,认为此举将阻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。
被称为中国电子商务之父的王峻涛公开表示:“意见的出台肯定会扼杀大量个人卖家的积极性。”著名新经济专家姜奇平说:“‘C2C’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起步期,对它的发展应该多鼓励、多扶持,目前不宜过早加以严格的规范。”
支持者:有利于网店交易规范
江西省工商局直属局有关负责人谈到江西出台《办法》的初衷时表示,此举是为了提高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的信用程度,规范电子商务发展。但有专家表示,包括北京网店的新政,短期内确实会使一些卖家受影响,尽管是从长远来看,这对提高卖家诚信度、增强买家的网上购买信心以及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会有积极的作用。
南昌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现在接到有关网购方面的投诉呈上升状态。然而,网购涉及了全国各地,情况更复杂,网络消费投诉举证比较困难,若有照可查就好办了。
根据记者的调查,网购者和大中型网店也大多是赞成网店执照制的,因为他们认为这有利于网络交易的规范化。在南昌某机关工作的杨女士,是个网购爱好者,“但我不会在网络购买超过1000元的东西,一般也是购买衣服、书籍、化妆品为主,因为我去年在网上花2000多元买手机被骗了,要维权成本太大。”
“淘宝网”是目前国内最大的“C2C”模式购物网站,截至8月10日为止,在“淘宝网”登记卖家所在地为江西的网店有14155家。在“淘宝网”上开网店的吴志勇,是“淘宝网”江西商盟的盟主。吴志勇告诉记者,他们商盟目前已经吸收了400余名会员,一般是具有一定实力的大中型网店。
吴志勇同时表示,网店营业执照制,对正规网店经营商而言,利大于弊。
“我们最关心的是办执照要收多少费用,另外要缴多少税?”吴志勇同时提出,虽然很多网购爱好者担心网店商品,会随着网店成本的增加而涨价,“但不管怎么调整,网购的价格都肯定会比实体店优惠。”
记者调查一
查处无照网店困难大
时至今日,《办法》实施效果又如何?近日,记者先后两次联系负责网络经营监管工作的江西省工商局直属局,但对方表示,该《办法》是为了网络交易市场的有利发展,其余情况不便透露。
记者随后从南昌、九江、赣州、吉安等地工商部门了解到,他们一直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要求当地网店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执照,否则按无照经营进行查处。九江市工商局直属局工作人员说,他们安排了专人对地址在九江的网店进行排查,一旦发现对方没有登记注册营业执照,则会派出工商执法人员进行查处,“目前我们九江已经有200多家网店申办了工商执照。”
南昌市工商局直属局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,目前工商部门对于无照网店的查处,最大的困难在于网络技术方面,网络的特性决定了很多网店的不确定性。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工作,该局已派人前往北京学习取经。
而之前的7月9日,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曾表态称,“北京工商目前已初步具备搜查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,将发现一起、关闭一起。”
记者同时发现,目前网络上已经有很多信息资料,告诉别人如何利用网络技术来逃避工商部门的地址搜查,从而让自己的网店逃避申办工商营业执照。
记者调查二
网店征税“无法可依”
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,在网上开设网店主要有两种形式:有实体店的商家,兼营网上销售;没有实体店的商家。而有实体店兼营网店的商家,虽进行了税务登记,但网上销售方面却没有税务登记,自然也不纳税。而且,网购者一般都不会索要发票。
去年7月,上海普陀法院宣判了“全国首例网商偷税案”,被告人张某借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卖出近290万元含税商品没有依法缴税,被上海普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2年,并处罚金6万元。
该案件终结了网上开店不需缴税的言论,也告诉世人“网店”偷税同属违法。但时隔一年多后的今天,国家税务部门对于网店的税收征管仍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。
目前,由于“无法可依”的现状,导致江西的网店处在税务部门监管的空白地带。但许多税务工作人员均表示,网上交易与传统的交易只是在交易的形式上存在不同,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,理应纳税。
记者调查三
江西暂时不向网店征税
网店涉及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增值税,这两个税种目前是属于国税部门征管。8月11日上午,江西省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林处长告诉记者,由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网店征税还没有非常明确的政策出台,所以目前江西针对网店暂时不征税。
南昌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该局目前还没有接到过网店方面的纳税登记。该工作人员还表示,网店的税收征管需要工商等部门共同配合,另外网店税收征管过程中,还涉及一些网络技术上的问题也暂时无法解决。
该工作人员同时透露,今年7月份,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问题,向基层单位征求修改意见,南昌市国税部门已提出关于明确网络经营税收征收的建议。
相关链接:国外怎么管理网店?
英国:网店必须实行实名制
2002年8月,英国《电子商务法》正式生效,明确规定商家要交税,并且商家必须在其网站上标注企业有关信息。
新加坡:政府牵头保障网店安全
新加坡政府于1998年和1999年制定并通过了《电子交易法案》和《电子交易(认证机关)法规》,确保网上交易者获得全面、安全和高质量的服务。
为了使企业和消费者能放心安全地进行网上交易,新加坡政府还引导企业参与安全协议的制订推广,以及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。
德国:网上购物受到法律监管
德国网上消费安全性主要来自法律管制。2000年,德国颁布了专门针对网上购物的法规,对销售商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;其次是消费者保护协会的保护。德国消费者协会都挂靠在各级政府的名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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